法定節假日加班是強制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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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節假日加班是強制的嗎?
法定節假日強制加班違法的。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等緊急情形下可以要求加班。
二、法定節假日的工資怎麼計算?
法定節假日工資照發。員工在國家法定節假日,依法享受帶薪休假,即在法定節假日中,即使員工不上班,企業也應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樣,正常支付其日工資。企業如在法定節假日,如五一節,安排員工加班的,應當支付給員工的加班工資為不低於其日工資的三倍。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節假日可以補休嗎?
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用人單位是不可以補休的,要按規定支付三倍的工資,不支付三倍工資是違反勞動法的。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用人單位在國家法定節假日違背勞動者的意願,強迫勞動者加班的是違法的行為,因為工作的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就需要支付加班費,不支付加班費要安排勞動者調休,如果不按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