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小區的廣告收入歸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6W

一、通常情況下小區的廣告收入歸誰?

通常情況下小區的廣告收入歸誰

廣告設置的位置不一樣,廣告收入的歸屬也有所區別:如廣告設置在道路、綠地等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其收益應為全體業主所有;

如廣告設置在建築物專有部分,則其收益應為對應的所有權人所有。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由業主大會決定使用。由此可見,在小區公共場所、公告設施上經營廣告,應當經過相關業主、業主大會同意或授權,物業公司不得擅自引入廣告。小區經營廣告所得,也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業主有權監督,要求物業公司披露相關賬目,具體如何使用應當由業主或業主委員會決定或者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進行處理。

二、小區物業管理的職責是什麼?

1、物業維修管理:物業管理公司應當按照國家對物業管理的標準,對其經營管理的物業進行維修和技術管理,包括對房屋安全與質量的管理、對房屋維修技術的管理以及對房屋維修施工的管理;

2、物業設備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業設備主要有給排水設備、燃氣設備、供暖設備和通風設備、電氣設備等;

3、物業環境管理:物業管理公司有義務對住宅小區的環境進行管理,使其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具體包括污染防治、環境保潔、環境綠化等;

4、物業管理安全:物業公司應當採取各種措施,保障業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對小區的治安進行管理,對小區的消防安全進行管理以及對出入小區的車輛與人員進行管理。

5、物業管理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包括房屋裝飾裝修的申請與批准,以及對房屋裝飾裝修的設計、安全等各項管理工作。

6、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代管服務。即物業管理企業接受業主、業主委員會委託,對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工作。

7、物業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

8、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9、小區內交通、消防和公共秩序等協助管理事項的服務。

事實上,如果要在小區貼廣告的話,特別是在公共場所,物業沒有權利單獨做決定,在小區的公共場所做廣告的話,必須要經過業主大會,在取得業主同意的情況下才能設置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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