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侵權過錯責任是怎麼確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1W

一、醫療侵權過錯責任是怎麼確定的?

醫療侵權過錯責任是怎麼確定的?

對醫療機構侵權責任的規定是比較多的,醫療機構未盡與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要承擔責任。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發生醫療糾紛的,如果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責任,如果對責任認定有異議的,可以申請技術鑑定確定責任人。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十三條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報告;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並向患者通報、解釋。

第二十條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二、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怎麼認定

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指在導致患者人身損害後果中的諸因素中,醫療過失行為所佔比重(醫療過失參與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發生醫療損害之後,要確認侵權責任可以根據醫療機構是否直接或者間接造成了當事人的損害來確定,根據造成損害的關係不同程度來劃分需要承擔的責任。確定醫療機構的侵權責任需要有證據,例如傷殘鑑定等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