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特殊工時工作制的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3W

申請特殊工時工作制的條件如下:

申請特殊工時工作制的條件

(一)依法建立健全勞動合同制度、集體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勞動用工規範,勞動用工備案和職工名冊制度建立,勞動考勤記錄完整,勞動定額科學合理;

(二)依法建立健全工資分配與支付制度,執行國家和《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有關規定,能夠依法支付勞動報酬。

(三)依法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實際用工企業使用勞動力派遣單位人員,所在崗位確需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由實際用工企業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但申請前應徵得勞動力派遣單位的同意。

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條件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

(四)維護職工人格尊嚴和安全健康、休息休假的權利,禁止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五條規定“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 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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