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合同勞動仲裁能受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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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有勞動合同勞動仲裁能受理嗎?

沒有勞動合同勞動仲裁能受理嗎?

可以受理,只是沒有合同申請仲裁的話,可能給日後維權的舉證帶來不便,可以工作期間注意收集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首先就需要先準備以下證據,來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1.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轉賬記錄

2.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有會更好)

3.考勤記錄

4.同事的證人證言

5.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記錄

6.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7.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裝、工作卡等

二、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對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務關係的,應當在入職後的一個月時間內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需要進行雙倍工資賠償,勞動仲裁是合法有效的維護勞動者權益的方法和手段,拒不執行的還可以起訴來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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