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個月提離職後多久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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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個月提離職後多久可以走

一、工作一個月提離職後多久可以走

一般情況下需要提前30日提交辭職申請,否則,用人單位可以拒絕勞動者辭職要求,滿30日後再辦理工作交接及離職手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時間一到可以離職。

無需提前30天即可離職情況:

如果過了試用期,則在單位沒有違法的情況下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如果是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則只要提前三天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拓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合同,有很多中方式,可以是員工自己提出解除合同,就是所謂的辭職,也可以是因為公司拖欠工資等根據規定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也可以是單位根據一些法定的因素,要求和員工解除合同,總是都要提前通知。

一般情況下需要提前30日提交辭職申請,否則,用人單位可以拒絕勞動者辭職要求,滿30日後再辦理工作交接及離職手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時間一到可以離職。

無需提前30天即可離職情況:

如果過了試用期,則在單位沒有違法的情況下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如果是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則只要提前三天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拓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合同,有很多中方式,可以是員工自己提出解除合同,就是所謂的辭職,也可以是因為公司拖欠工資等根據規定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也可以是單位根據一些法定的因素,要求和員工解除合同,但都要提前通知。否則造成的損失應該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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