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童工不發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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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童工不發工資怎麼辦?

僱傭童工在我國屬於違法僱用行為,但是有些未成年人為生活所迫或用人單位一味的縮減用人成本,童工僱傭現象在我國屢禁不止。雖然童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不合法,但是用人單位仍需支付童工相應的勞動報酬,如果用童工不發工資怎麼辦呢?具體的解決辦法請繼續往下看。

一、童工工資

這裏存在一個悖論,不允許存在使用童工,那麼又怎麼會有工資呢?但是可以通過民法通則來予以尋求救濟。

《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那麼該未成年人可以拿到一定的補償。這種補償的量相當於平常所説的“童工工資”。

二、童工討要拖欠工資的法律依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童工討要拖欠工資的辦法

1、首先我們確定勞動關係。能否確定勞動關係是勞動者的一個大事,在中國很多勞動者是沒有正規有效的勞動合同的,這就造成在仲裁的過程中很容易出現不受理的情況。所以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關係建立之初就應該要求的。

2、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辦。首先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中國法律是對用人一方有懲罰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所以勞動者在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下最多是能要去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

3、收集證據。證據的取得是至關重要的,合同,工資單,銀行記錄,錄音錄像,短信微信,工作服裝,道具,打卡記錄等等,只要是能夠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都可以提交。這不僅包括勞動關係的證據,而且包括工資數額,加班情況等等的證明。他關係到你討要的數額和討要的難度。

4、仲裁或者起訴。勞動關係在中國是一個受到特殊保護的情況,所以需要經過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先期勞動仲裁。這個過程其實就是一個確定的勞動關係和調解的過程。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屬於,如果你的工資已經轉變成一種債務,比如説欠條,借款等的形式,這種情況下,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不用經過仲裁前置程序。

5、訴訟。經過前面的仲裁程序之後,如果用人單位依然不同意執行給你工資,或者你對仲裁的結果不滿意的話,那麼,你可以再規定期限內直接到法院申請執行或者起訴,要求法院對仲裁結果進行強制執行或者判決。

當然你也可以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要求他們按照約定發放工資。童工僱傭雖然不符合法律規定,但是童工們同樣有權利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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