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性裁員需符合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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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性裁員需符合什麼條件

企業如果經營發生困難的話,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可以進行經濟性裁員。否則的話,企業裁員的行為就會構成違法行為。那到底法律中規定的企業經濟性裁員需符合什麼條件呢?本文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經濟性裁員需符合什麼條件

用人單位需要裁減的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裁減人員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是必須發生了法定情形,確實需要裁減人員。即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它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2、必須履行法定程序: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方可以裁減人員。

3、裁減人員時應優先留用下列勞動者: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它就業人員,有需要撫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用人單位在裁員後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二、經濟性裁員應注意哪些事項

1、理由合法,條件合格

企業實施經濟性裁員時,一定要有法定的理由,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並遵守法定的程序。同時應注意的是,企業生產經營發生了嚴重困難需要裁員,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符合裁員條件,如主張用工成本提升,原材料漲價等,一般應以市場價格作為判斷。

2、做好員工甄別工作

企業實施經濟性裁員的目的是減員增效,因此必然是留用能力強、績效好的員工,淘汰能力相對較弱、績效相對較差的員工。而能力高低、績效好壞,並不以員工的合同期限為依據。因此,強制規定經濟性裁員須優先留用本單位訂立較長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可熊會減員不增效,達不到讓企業起死回生的作用。

企業選擇留用人員時應對勞動者的年齡、收入、工作期限、身體狀況、對用人單位的貢獻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慮,建立一個科學、合理的裁員標準,防止企業經營“人治”因素,同時應保護弱者的合法權益,儘可能體現社會公平。

3、從不標準中找標準

經濟性裁員的後三項條件我國目前尚無統一標準,這給經濟性裁員制度造成了認識不統一。這就要求企業必須從自身實際出發,綜合企業財務、生產、銷售、利潤等方面的狀況,然後據此來判斷自身是否符合經濟裁員的條件。由於各個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平衡,各地政府制定的裁員標準就會彼此不同,這樣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操作因難,但同時也給企業靈活操作提供了一些條件。

企業只有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才能進行經濟性裁員。這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讓企業隨意的裁員。而對於被裁減的員工來講,此時企業也是要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的。若你還不清楚企業經濟性裁員需符合什麼條件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陽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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