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傷殘鑑定的時間有沒有要求 - 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8.59K
申請傷殘鑑定的時間有沒有要求,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申請傷殘鑑定的時間有沒有要求,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申請傷殘鑑定的時間沒有要求,只要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就能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