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房產證去名字貸款怎麼辦理流程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夫妻離婚房產證去名字貸款怎麼辦理流程是什麼

夫妻離婚房產證去名字貸款怎麼辦理流程是什麼

1、婚前個人按揭買的房,離婚時歸個人

目前買房成本居高不下,婚前個人按揭買的房,動輒一二十年的還貸過程往往要持續到婚後,房貸也必將影響到婚後的財產生活。如果離婚了,這房到底該怎麼分?

《徵求意見稿》第十一條對這一問題頭次做了明確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由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部分,應考慮離婚時不動產的市場價格及共同還貸款項所佔全部款項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動產權利人對另一方進行合理補償。《徵求意見稿》第十一條明確了婚前按揭購房為婚前個人財產,也明確了得房一方應在考慮市場價格及還貸比例的基礎上給予對方合理的補償,既保證了一方個人的財產權利,又在房產不斷增值的社會背景下兼顧了配偶的相關權益,並使得司法實際操作更加方便,應該説是比較進步和完善的。

2、婚後父母買的房,離婚時歸個人

中國老百姓傳統的觀念是:有了房子才能結婚。不過,目前年輕人的收入和越來越高的房價不成正比,很多年輕人只有靠“啃老”才能有套房。而做父母的往往也會耗光積蓄幫着子女買房。可如果一旦小兩口要離婚,那問題就來了,給孩子買的房,孩子的另一半有份兒沒?

《徵求意見稿》第八條對此類案例也做了規定,婚後如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不動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按照《<婚姻法>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徵求意見稿》第八條有了新的變化,對婚後父母買房的性質進行了權利歸屬上的明確規定,也就是説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由夫妻共同財產變成了個人財產。對於房屋這種重大財產,“意見稿”給予了特別考慮,使財產關係得到平衡,也有利於今後此類糾紛的實際解決。

綜上所述,離婚不僅僅是感情上的事情,而且是法律上的事,即使感情破滅了我們也得按照法定的程序來。上面所闡述的規定可能有些繁瑣,可是離婚房產證去名字貸款怎麼辦理流程是對於即將分離的夫妻必需要懂的規定,如果夫妻之間多些理解退一步海闊天空那麼也不需要走上一些法律的程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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