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去名字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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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去名字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夫妻雙方在離婚以後,針對房產的分割問題,每個人可能所面臨的具體情況都是不一樣的。當房產的問題處理好了以後,可能有些夫妻需要針對房產證上的名字作一定的改變,比如説原來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在離婚以後可能會針對房產證上去掉一個人的名字。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離婚房產去名字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一、離婚房產去名字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房產證去名字要從具體情況考慮,如果是夫妻之間加減名字,則不收取契税,如果是加名字,夫妻雙方憑本人身份證、結婚證、房產證到房地產交易辦證中心辦理即可。若是去名字,則需要夫妻之間作出財產約定,並經過公證處公證後才可以辦理。

二、離婚房產證去名字費用

新國五條離婚潮是由於離婚、結婚避税造成的。離婚、結婚避税分為三步

第一步,買賣雙方夫妻離婚;

第二步,賣方房主與買方異性結婚,房產證上加上對方名字,然後再離婚,房屋歸屬買方異性;

第三步,買賣雙方夫妻各自復婚。

這樣一來,二手房過户的總費用只需要結婚、離婚費用,加上房產證更名的費用,多隻要幾百元就可以搞定一套房的交易過户。這樣的避税辦法,可以節省幾萬乃至幾十萬元的過户費用。

房產證去名字也要分情況來看:如果是夫妻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父母子女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都視為買賣,要收取契税。

去掉名字類似於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類似,只需繳納所佔份額的契税,從1%——3%不等。

共分四種情況:

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1%;

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1.5%;

非首次購買普通住宅:3%;

購買非普通住宅:3%。

我們可以看出,離婚房產去名字是要根據具體情況處理的,一般情況下取名字需要夫妻之間作出的財產約定,辦理公證以後,到當地的房產管理中心去名字就可以了。另外離婚房產證在取名字的時候,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交納一定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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