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與民事制裁行政制裁的區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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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罰與民事制裁行政制裁的區別有哪些?

刑罰與民事制裁行政制裁的區別有哪些?

刑事制度又稱為刑罰,是指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實施犯罪行為的人實施的法律制裁。民事制裁是由人民法院依法給予民事違法行為者依其應應承擔的民事責任而進行的法律制裁。行政制裁是國家行政機關行政違法者所實施的法律制裁。

1、執行機關不同。民事制裁的執行機關只能是司法機關;採取行政制裁措施的主體一定是國家行政機關,其他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非經授權或委託,都無權行使行政制裁權。

2、制裁的對象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同。民事制裁的對象是違反了民法或民事訴訟法的公民或組織,需要承擔民事法律責任;而行政制裁的對象是違反了行政法規,需要承擔行政法律責任。

3、制裁的程序不一樣。民事制裁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行政制裁適用行政法規定的程序。

4、制裁的形式不同。民事制裁的形式,根據《民法典》規定有:恢復財產原狀,返還原物,排除妨礙,損害賠償,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罰款,支付違約金,責令排除侵害、恢復名譽,賠償損失,責令具結悔過,告誡,責令停業等;行政制裁的形式是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行政處分又分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等;行政處罰分警告、拘留、沒收、勞教、吊銷營業執照。

二、行政制裁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制裁分為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是國家行政機關依照行政隸屬關係,對違反行政法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所實施的行政制度,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和開除六種形式;行政處罰是指由特定的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所實施的行政制裁。行政處罰的種類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七種形式。

綜上所述,刑罰和民事制裁及行政制裁是有區別的,三者在執行對象、制裁措施、法律後果、制裁程序及適用條件方面都不同。刑罰是最嚴厲的處罰,針對犯罪的當事人,法院可以判刑。而民事制裁則是最輕的,只涉及民事責任,行政制裁是針對違法個人或者企業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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