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用地土地使用税是否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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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現代社會的不斷的發展和不斷的進步,我國在各個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進展,在經濟方面,我國經濟已經領先世界上部分發達國家,在我國的教育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改善,教育可謂是治國之本,現代人都應該受到高等的教育,那麼,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教育用地土地使用税規定。

教育用地土地使用税是否繳納?

一、教育用地土地使用税是否繳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對國家撥付事業經費和企業辦的各類學校、託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是怎樣的?

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户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

1、房產税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對國家撥付事業經費和企業辦的各類學校、託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學校所立的書據,免徵印花税。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學校所在地並未出台更為明確的免徵房產税的政策規定,則對於民辦學歷教育學校不應減免房產税。

2、城鎮土地使用税:

《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税。

根據上述規定,免徵土地使用税的範圍包含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學校自用的土地,但顯然也不包括民辦的學校自用的土地。因而,如果學校所在地並未出台更為明確的免徵土地使用税的政策規定,則對於民辦學歷教育學校不應減免土地使用税。如《遼寧省地方税務局關於明確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對經教育部門批准,從事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民辦學校自用的房產和土地,暫免徵收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

綜上所述,在我國的教育方面已經得到了大大的提高,現在的教育機構已經對用人的選擇大大提高,當然通過上文的介紹來看,根據國家的法律已經對於的相關問題已經做出了詳細的介紹,以上就是對於的相關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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