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交回土地使用權營業税是否需要繳納?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7W

在現代工農業高速持續發展的今天,為了確保土地使用權不阻礙相關產業的變革,需要對土地進行集約化管理。在此過程中,土地使用權的回收也就變得不可避免。那使用者交回土地使用權營業税是否需要繳納?文中會對此內容詳細介紹。

使用者交回土地使用權營業税是否需要繳納?

什麼是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裏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2011年1月,一則“土地使用期滿後會無償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關注。土地使用權與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規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

使用者交回土地使用權營業税是否需要繳納?

不徵收營業税。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為營業税問題的通知》(國税函〔2008〕277號)的規定,納税人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時,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無論支付徵地補償費的資金來源是否為政府財政資金,該行為均屬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税。另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及納税人代墊拆遷補償費有關營業税問題的通知》(國税函〔2009〕520號)的規定,縣級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包括縣級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權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門報經縣級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後由該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權文件。

我們知道,此種情況下是不需要繳納營業税的。因為根據有關規定,只需出具政府回收的文件就可以豁免税收繳納。所以,在辦理相關事件時,準備好完善的證明材料才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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