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終止賠償法定情形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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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終止賠償法定情形有什麼?

勞動合同終止賠償法定情形有什麼?

公司終止勞動合同,需要賠償的情形如下:

1.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

2.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崗後仍不能勝任。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雙方協商未能達成一致的。

5.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6.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7.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要裁員的。

二、勞動合同終止條件是哪些?

(一)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期滿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最主要形式,適用於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一旦約定的期限屆滿或工作任務完成,勞動合同通常都自然終止。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於退出勞動力市場的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已經通過養老保險制度得到保障,勞動者不再具備勞動合同意義上的主體資格,因此勞動合同自然終止。只要勞動者依法享受了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三)勞動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死亡,意味着勞動者作為自然人從主體上的消滅。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期限,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宣告該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蹤,是公民下落不明滿法定期限,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法院宣告其失蹤並對其財產實行代管的法律制度。當勞動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後,作為民事主體和勞動關係當事人,無法再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自然也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當然終止。

存在員工去世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的情況,公司可以終止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之後,合同雙方協商,不繼續簽訂的,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紀,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和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之後,單位要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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