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不滿三個月如何辭職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入職不滿三個月如何辭職
律師解析:入職不滿三個月辭職,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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