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銷售做了不到一個月,還是試用期內辭職,當月是否沒有工資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7W
在銷售做了不到一個月,還是試用期內辭職,當月是否沒有工資
在銷售做了不到一個月,還是試用期內辭職,當月是否沒有工資
1、試用期不到一個月有工資。如果企業不給當事人結清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3天書面告知單位。法律沒有規定幾天內辭職或被辭退可以不給錢;試用期內不管有沒有簽訂合同,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付出了勞動,產生了價值,於情於理於法都應當給工資。辭退,説明是公司的主動行為,更應當給工資。一般正規的公司辭退員工,哪怕只有3天,也會結清工資的。
2、試用期辭職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工資結算日為離職日當日:《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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