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律師為您講解 - 用人單位沒簽勞動合同該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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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後,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義務責任。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籤勞動合同,那麼用人單位沒簽勞動合同該怎麼賠償?

呼和浩特律師為您講解:用人單位沒簽勞動合同該怎麼賠償?

1、未籤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根據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如果未籤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係,不用承擔賠償責任。若簽了合同,根據法律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

一、單位不籤勞動合同有哪些後果?

1、未簽訂合同並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係,即使是沒有籤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

2、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

3、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造成員工失業的,可能需要賠償失業損失。

4、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5、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

6、不籤勞動合同不利於單位保護商業祕密。

7、不籤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

8、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二、沒簽定勞動合同辭職,需要繳納違約金嗎?

不需要繳納違約金的,即使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也是無效的。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若是員工不願意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單位不用賠償任何東西。如果是單位不與員工籤勞動合同的話,單位不僅需要支付兩倍的工資,而且還是要依法為員工提供保險等員工應有的權益,不簽訂勞動合同也不利於商業機密的保存,所以無論單位還是員工都要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才能保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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