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疫情防控需要生產物資安排勞動者加班能否超過勞動法規定時間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2W

可以。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但《勞動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公司因疫情防控需要生產物資安排勞動者加班能否超過勞動法規定時間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