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和合同工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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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和合同工的區別是什麼?

一、勞務派遣和合同工的區別是什麼?

勞務派遣跟公司沒有關係,甚至於連臨時工都不算。合同工屬於公司的正式職工,享有在本公司的一切權利。勞務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單位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單位支付一定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務派遣工實際和勞務派遣單位構成勞動關係,與用工單位沒有構成勞動關係。而合同工,是與其簽訂合同的企業之間有合同的權益和義務

所謂合同工,其實就是公司的內部員工。公司給他發工資,交五險一金,享受公司的各種福利。公司應當保障合同工在公司內正常工作的權利。甚至於與公司發生勞務糾紛,合同工也是和公司打官司。

勞務派遣則不一樣,他不屬於公司的正式員工,而是屬於第三方公司,工資是第三方公司給他發的,五險一金都是第三方公司給他交的。所以,勞務派遣其實就是我們説的“別的公司的員工”,是駐場辦公的,等於説是來公司幫忙的。

二、勞務派遣公司經營服務四大基本原則是什麼

1、僱員租賃

勞務派遣的本質是僱員租賃,“派遣”一詞並不適用於解釋勞務派遣經營活動的法律關係和業務特徵。“租賃”一詞卻能概括勞務派遣所有業務特徵,併合理解讀勞務派遣複雜的三方法律關係。

租賃與僱傭一樣更適用於解釋勞動力與工作單位之間的法律關係。

以生產線承包為特徵的勞務外包合作,因為不存在租賃關係而並非勞務派遣,也不適宜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2、同工同酬

現行法律制度規定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應當實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關司局負責人卻表示,雖然勞務派遣職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會保險。

同工同酬可以簡單地理解為,相同崗位、相同等級的員工,應該執行同等工資待遇標準。但這樣就容易被異化為,用工單位應對同工同酬的一種對策。

3、拒絕墊付

現行法律制度明確了勞務派遣三方法律關係中,用工單位應當實際承擔派遣員工工資和社保費用。這就是勞務派遣公司不墊付原則的法律基礎,也就是説派遣公司不為用工單位墊付派遣員工工資和社保費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堅持原則,為用工單位墊付上述費用,也就意味着無形中極大地增加自身的經營風險。

4、受益歸責

派遣員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誰用工,誰受益”是一種普通常識,“誰受益,誰擔責”則是利益義務對等的基本原則。

派遣員工一旦出現工傷事故,工傷保險待遇賠償不足部分則應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單位負責承擔。

即使勞務派遣和合同工之間存在很大的差別,但是勞務提供者和勞動者都享有“同工同酬”的權利。並且在勞務提供者為用人單位提供自己的勞務之後,該用人單位也要按時的支付勞務報酬,只不過發生人身損害事故的時候,不能按照工傷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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