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行業是否需要交納電力行業土地使用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W

電力行業是否需要交納電力行業土地使用税?

電力行業是否需要交納電力行業土地使用税?

要根據具體用地來看

相關規定

一、根據《國家税務局關於電力行業徵免土地使用税問題的規定》((1989)國税地字第13號)規定:“一、對火電廠廠區圍牆內的用地,均應照章徵收土地使用税。對廠區圍牆外的灰場、輸灰管、輸油(氣)管道、鐵路專用線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税;廠區圍牆外的其他用地,應照章徵税。二、對水電站的發電廠房用地(包括壩內、壩外式廠房),生產、辦公、生活用地,照章徵收土地使用税;對其他用地給予免税照顧。三、對供電部門的輸電線路用地、變電站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税。”

二、根據《國家税務局對〈關於請求再次明確電力行業土地使用税徵免範圍問題的函〉的覆函》((1989)國税地字第44號)規定:“ 一、我局(89)國税地字第13號文第二條規定中的“生產”用地,是指進行工業、副業等生產經營活動的用地;水庫庫區用地,屬於“其他用地”的範圍,免徵土地使用税。二、關於火電廠廠區圍牆外的煤場用地,不屬於免税範圍,應照章徵税;廠區外的水源用地以及熱電廠供熱管道用地,可以比照我局(89)國税地字第13號文第一條的有關規定,免徵土地使用税。”

三、為了便於各地貫徹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現將電力行業徵免土地使用税問題,明確如下:

1、對火電廠廠區圍牆內的用地,均應照章徵收土地使用税。對廠區圍牆外的灰場、輸灰管、輸油(氣)管道、鐵路專用線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税;廠區圍牆外的其他用地,應照章徵税。

2、對水電站的發電廠房用地(包括壩內、壩外式廠房),生產、辦公、生活用地,照章徵收土地使用税;對其他用地給予免税照顧。

3、對供電部門的輸電線路用地、變電站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税。

由於電力行業是我國人民生存基本條件之一,國家為了補貼,所以在電力行業中只有生產用地和辦公用地需要交納土地使用税,而管道連接之處是不要需要交納土地使用税,另一個原因是管道太長,不好計算相關土地使用費用,為避免麻煩而對其進行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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