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定請長病假需要什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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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需要請病假治病時,要給單位書面申請的病假條。那麼請長病假需要什麼證明呢?勞動法沒有明確規定請病假的手續。一是住院證明、病休證明。二是請假條。三是診斷證明、治療記錄等。下面請小編為您具體介紹一下請長假的一般規定。

按規定請長病假需要什麼證明?

按規定請長病假需要什麼證明

1. 勞動法沒有明確規定請病假的手續,一般以醫療機構診斷和休假證明作為依據的。

2.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員工不免發生身體不適需要請病假的情況。員工要請帶薪病假,需要根據不同用人單位的不同規章制度而準備材料。通常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就診醫院出具的病休證明或住院證明(病休證明有醫師簽名 醫院公章)

請假條(或者企業其他的類似證明)

就診記錄、掛號單等(有些企業不需要)

3、工資標準。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病假的法定來源為: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等有關規定,任何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職工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期。

由於前款只是一個部門規章,那麼也可以認為法律來源為《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5、病假究竟要怎麼請呢

首先,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那麼就要以單位合法的,經過民主程序的制度為準;單位有權依據制度規定病假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審核材料,同時要求與員工隨診或複查。申請病假要符合單位程序性要求,並得到批准。但本人處於緊急情況,可以假後補正,或由家人代辦。

病假完全等於醫療期嗎

並不是,醫療期是《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單位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保護時間。病假是醫療期的子集,請病假的時間都要納入醫療期內。醫療期的長短按照本人社會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綜合計算。以《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內容為準。

6、最後需要注意的是,請病假過長的,則當年不再享受帶薪年休假,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總結以上就是如何來請長期病假,及病假工資的有關規定。每個單位規定有差異,法律上沒有統一規定,還有要按照單位統一要求辦理。但長期病假較長的就不再享受帶薪年休假了。單位有權利根據審核的診治材料與工隨診或複查。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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