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怎麼解除競業限制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3W

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 競業限制的規定,其立法本意是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是賦予用人單位的權利,所以用人單位可以放棄。 勞動者已履行的競業限制期限內,用人單位應該按照約定支付勞動者競業限制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九條規定,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用人單位請求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時,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在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時,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額外支付勞動者三個月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用人單位怎麼解除競業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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