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限制補償金離職後一次性支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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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限制補償金離職後一次性支付嗎

公司員工在與單位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後,需要按照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自己的義務,而單位也要按照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那麼競業限制補償金離職後一次性支付嗎?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競業限制補償金離職後一次性支付嗎

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發放時間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協商,並在勞動合同或者競業限制協議中作出約定。如果未作約定或者未協商的,應當按月支付。

另外,如果用人單位超過三個月未支付的,勞動者可以請求法院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因此法律並沒有限制竟業限制補償金的支付時間,完全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可以一次性支付,當然也可以按月支付。

二、競業限制補償金有什麼規定?

(一)用人單位與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義務的勞動者在競業限制協議中對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形式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因用人單位原因不按協議約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經勞動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二)競業限制協議對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形式等未作約定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雙方當事人由此發生爭議的,可按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繼續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確認的標準及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應當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用人單位放棄對剩餘期限競業限制要求的,應當按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確認的標準支付已經履行部分的經濟補償金。

(三)競業限制協議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間,用人單位放棄對勞動者競業限制的要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對於競業限制的補償金,法律並沒有要求必須在離職一次性支付,具體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本站小編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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