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電部關於編制省會城市本地(市內)電話網規劃暫行辦法
郵電部關於編制省會城市本地(市內)電話網規劃暫行辦法
按照客觀經濟規律,以用户需求為依據,市場預測為基礎,並考慮人力、物力、財力、自然等各種條件,使用科學的理論與方法,制定出本地(市內)電話網系統的中、長期發展計劃及建設實施方案。制定本暫行辦法的目的,是促進規劃編制的系統化、規範化、科學化。
頒佈單位:信息產業部(含郵電部)(已撤銷)
文 號:暫無信息
頒佈時間:1993-01-14
實施時間:1993-01-14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省會城市(含:省會、首府及直轄市,下同)本地(市內)電話網規劃是全國電話網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導該城市電話通信發展的依據。省會城市本地(市內)電話網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要依據該城市一定歷史時期的戰略目標,遵循黨和國家一系列路線、方針、政策,按照客觀經濟規律,以用户需求為依據,市場預測為基礎,並考慮人力、物力、財力、自然等各種條件,使用科學的理論與方法,制定出本地(市內)電話網系統的中、長期發展計劃及建設實施方案。制定本暫行辦法的目的,是促進規劃編制的系統化、規範化、科學化。
第二條 規劃是該城市總體發展規劃重要組成部分,通信發展應適度超前該城市國民經濟的發展。
第三條 規劃的指導思想要根據該城市在全國所處的政治、經濟地位,確定其電話網發展的整體性、系統性、協調性、先進性,以提高通信能力和服務水平,滿足社會對通信的需求為出發點來制訂。
第四條 規劃所依據的主要原則應符合郵電部確定的經營管理體制、經濟核算體制以及通信網的技術體制和標準。
第五條 應進行多方案規劃,從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可靠,是否符合長遠發展需要等方面進行優選最佳規劃方案,以滿足社會對通信的需求。
第六條 規劃文本的編制要求內容齊全、文字簡練、數據可靠、計算準確。
第七條 本暫行辦法適用於編制省會城市本地(市內)電話網規劃。其他類型本地(市內)電話網規劃的編制可參照本辦法。
第八條 本暫行辦法中未包括本地(市內)電話網密切相聯的移動電話、無線尋呼、無繩電話、集羣電話等新業務的規劃方法。
第九條 規劃中近、中、遠期的劃分應和國家計劃期的劃分相一致。一般近期指本五年計劃期。中期指下一個五年計劃期,遠期可根據需要確定。並應遵照“近細遠粗”、“先遠後近”的原則來編制規劃。
第二章 編制省會城市本地(市內)電話網規劃的主要內容
第十條 編制規劃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概述
(一)城市地位及發展概述。
(二)本地(市內)電話網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三)本地(市內)電話網規劃現狀及存在的主要依據和指導思想。
(四)本地(市內)電話網規劃的主要任務及範圍。
(五)本地(市內)電話網各規劃期的發展目標及水平。
二、本地(市內)電話網用户發展預測
(一)用户發展宏觀預測。
1.歷史資料分析;
2.預測考慮的原則;
3.近、中、遠期用户發展宏觀預測方法及結果分析、取定。
(二)用户發展微觀預測。
1.用户發展微觀預測採用的方法;
2.用户發展微觀預測的基礎工作;
(1)確定電話網規劃的範圍
(2)電話網用户現狀分類
(3)城市中各類職工現狀資料及發展預測
(4)電話網待裝用户的調查、分類及整理
3.近、中、遠期用户發展微觀預測的方法及結果分析。
(三)宏觀和微觀兩種預測結果的對比分析和總結果取定及近、中、遠期用户密度圖。
三、本地(市內)電話網局所規劃
(一)局所規劃和基礎數據。
(二)局所規劃依據的原理和方法。
(三)局所優化的過程及近、中、遠期局所優化結果。
(四)本地(市內)電話網規劃近、中、遠期局所分佈圖。
(五)本地(市內)電話網模數過渡方案的論述與選擇。
四、本地(市內)電話網中繼及傳輸規劃
(一)本地(市內)電話網話務流量預測。
1.單機平均話務量的預測和取定;
2.話務流量預測的方法;
3.近、中、遠期話務流量預測結果。
(二)本地(市內)電話網近、中、遠期中繼網路結構及中繼方式(包括長市中繼及特種業務中繼)的確定。
(三)本地(市內)電話網近、中、遠期局間中繼電路的計算。
(四)本地(市內)電話網傳輸網規劃。
1.近、中、遠期電話網傳輸路由、制式、容量確定。
2.近、中、遠期電話網管道路由、容量規劃。
(五)近期電話網用户線路網規劃及中、遠期的粗略估算。
五、本地(市內)電話網建設項目安排
(一)近期電話網建設項目安排。
(二)中、遠期電話網建設的初步設想。
六、本地(市內)電話網規劃涉及的其他問題
(一)編號規劃。
(二)信令規劃。
(三)計費方案。
(四)網同步方案。
(五)支撐系統建設方案。
(六)大型用户交換機進公用電話網方案。
(七)開發新業務的設想與建議。
(八)電話網運行維護管理改革和電信企業生產人員規劃。
七、本地(市內)電話網規劃經濟評價
(一)本地(市內)電話網規劃工程建設投資估算。
(二)電信企業業務收入測算。
(三)電信企業業務支出測算。
(四)電信企業規劃期內經濟評價指標計算及經濟效益分析。
1.經濟評價指標計算;
2.經濟效益及敏感性分析。
(五)規劃期內工程建設資金的籌措。
八、實現規劃的措施與建議
第三章 編制省會城市本地(市內)電話網規劃主要內容的説明
第十一條 概述
規劃的概述主要描述:城市地位、地理環境、城市性質及未來的發展;電話網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規劃的主要依據和指導思想,規劃要解決的重要問題;着重描述各規劃期電話網發展目標及水平,它是指電話網的建設目標及設備容量、技術進步水平、話機普及率、住宅電話普及率等指標。
第十二條 本地(市內)電話網用户發展預測
一、規劃的預測分為用户數和話務量的流量流向預測。
用户數發展預測主要包括:電話用户總數發展預測;電話用户分佈密度預測;話務量的流量流向預測主要是單機平均話務量的預測、局間話務量流量流向預測。
二、電話用户總數預測一般應採用:直觀預測技術、時間序列預測技術及相關分析預測技術。
(一)直觀預測技術常用方法:
1.專家評議法
2.概率估算法
3.類比推論法
(二)時間序列預測技術常用方法:
1.趨勢外推法
包括:
(1)線性方程法
(2)二次曲線方程法
(3)指數方程法(這種方法多數城市適用)
(4)冪函數方程法
2.平滑預測法
包括:
(1)移動平均法
(2)指數平滑法
3.發展曲線預測法
4.彈性係數法
(三)相關分析預測技術常用方法:
相關因素的選定,如城市的國民生產總值(GNP)、居民的年均收入、長話業務量等等。
1.線性迴歸法。
包括:
(1)一元線性迴歸方程法
(2)多元線性迴歸方程法
2.非線性迴歸法
包括:
(1)一元非線性迴歸方程法
(2)多元非線性迴歸方程法
三、電話用户分佈密度預測一般應採用:
(一)用户調查表預測法
(二)用户分類預測法,為了統計整理和預測的簡便,分類宜粗不宜細。
(三)等密度預測法
四、其他業務發展佔用用户線和中繼線比例及單機平均話務量預測主要採用現場實際調查法或經驗數據法確定。
五、業務量流量流向預測一般應採用:
(一)雙因子法
(二)吸引係數法
(三)重力方程法
(四)根據用户數的變化預測
(五)根據交換局數及交換區界變化預測
第十三條 本地(市內)電話網局所規劃
一、規劃中關於設置交換局的數量,應根據全網工程建設費用相對最省和用户分佈密度確定,並考慮遠期規劃的需要。
二、局所規劃中交換局界的劃分:
(一)應儘量沿着公路、鐵路、河流湖泊、綠化地帶、丘陵公園等地形上的阻礙地段或者大片用户密度很低的地帶劃分。
(二)應儘量把關係密切的地區、部門或建築羣劃在同一交換區。
(三)應充分利用原有管道、線路和局房,即儘量沿用原有局界。
三、局所規劃中交換局局址應選在用户密度中心和線路中心能儘量重合的地方。
四、根據一、二、三條編制計算機輔助規劃程序,建立數字模型,進行局所優化。局所規劃方案的比較應採用年經費現值法。
第十四條 本地(市內)電話網中繼及傳輸網規劃
一、電話網應採用匯接局和端局的網路結構。
根據本地(市內)電話網的需要,可設置市話匯接局、郊區匯接局及農話匯接局。
端局應根據服務範圍的不同,設置市話端局、郊縣縣城端局、衞星城端局及農話端局(包括農村集鎮局)。
二、市話匯接局、郊區匯接局、農話匯接局屬同一等級,它們之間原則上應設置基幹路由。同一郊縣範圍內的農話匯接局之間應設置基幹路由。
在話務量較大且經濟合理情況下,任一匯接局與非本匯接區的端局間,或端局與端局間,應設置直達路由。該路由可以是低呼損直達路由,也可以是高效直達路由。
三、兩端局間採用匯接路由或直達路由的條件,取決於兩局間話務負荷及直達路由與匯接路由費用比。
兩局間採用低呼損直達路由時,由所定服務等級,直接查愛爾蘭表計算。
兩局間採用高效與迂迴路由時,其高效中繼線數與迂迴路由中繼線數的計算,採用CCITT編制的《市內電話網規劃手冊》中的方法。
四、中繼路由的選擇,應先選直達路由,後選迂迴路由。如遇低呼損電路羣,則不再允許話務溢出。
五、規劃中長市中繼路由可採用直達中繼方式,也可以採用經匯接局匯接方式。究竟採用何種方式應根據電路狀況經濟技術比較確定。
六、根據電話網原有傳輸網路由、傳輸手段及管道的使用情況,確定規劃期內傳輸網路由、手段、制式、容量、數量以及各交換局出局主幹電纜和配線電纜容量、數量,進而決定管道的容量、管道路由。
七、電話網中各交換局出局主幹電纜要考慮提高芯線利用率。
八、用户配線網的配線方式為交接配線、直接配線、復接配線等方式。為了提高配線網的靈活性和通融性,應推廣交接配線方式。每600户左右服務範圍設置一交接箱較為適宜。
第十五條 本地(市內)電話網建設項目安排
主要對近期內機、線、土建方面工程項目作出具體安排,以及中、遠期工程項目的設想。
第十六條 本地(市內)電話網規劃涉及的其他問題
一、電話網編號方案應滿足遠期的需要,應儘量作到長期穩定減少升位的次數。
二、本地(市內)電話網內應採用分區編號,且原則上應為等位編號。在模擬網向數字網過渡期間允許不等位編號,但全網的號長差不得超過一位。用户交換機的中繼線引示號碼,其位數應與所在局的普通用户號長相等。各種特種業務號碼的採用,應符合郵電部統一規定的要求。
三、遠端用户模塊應採用其所在編號區的號碼。
四、電話網程控局間的信號方式,應積極採用我國NO.7信號方式。
五、省會城市本地(市內)電話網的計費應為複式計費方式,由發端局負責計費。公用電話宜採用投幣式話機或預付卡式話機。對有特殊需要的用户可採用高頻計次表。用户使用新業務的收費,應按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省會城市本地(市內)電話網實現全數字化後,可採用主從同步方式。
我國同步網的結構暫定為四級。本地(市內)電話網的交換中心一般處於二級、三級。其對鐘的穩定度和準確度應符合有關規定。電話網中的匯接局、端局均應設置同步設備。
七、隨着本地(市內)電話網逐步擴大,與之配套的網管中心、維護中心、教育培訓中心等支撐系統應同步建設,並應符合郵電部發布的相關技術體制和規定的要求。
八、電信企業人員規劃只考慮必須的生產人員編制,管理人員應由企業內部調劑解決。
第十七條 本地(市內)電話網規劃經濟評價
一、根據國家計委頒佈的《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及《郵電通信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結合通信建設的特點,進行規劃的經濟評價。
二、本地(市內)電話網規劃的經濟評價以近期為主,(中遠期可不作經濟評價)將近期一個五年計劃中的建設項目羣視為一個整體工程項目,即可參照工程建設項目的經濟評價方法來進行評價。
三、目前本地(市內)電話網的經濟評價只需考慮進行財務評價,因國民經濟評價尚不具備條件,暫不進行國民經濟評價。
第十八條 實現規劃的措施與建議
主要描述實現規劃相應的政策、手段、措施、建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