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部關於部屬醫院試行承包責任制的意見(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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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部關於部屬醫院試行承包責任制的意見(試行)

衞生部關於部屬醫院試行承包責任制的意見(試行)

根據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放寬政策,擴大醫療衞生服務,改善知識分子待遇的有關指示精神,為進一步深化衞生工作改革、增強醫療衞生單位的活力,現對衞生部在京直屬醫院實行承包責任制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頒佈單位:衞生部(已撤銷)

文       號:暫無信息

頒佈時間:1988-05-28

實施時間:1988-05-28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文件

一、承包原則

(一)醫院實行承包責任制是在堅持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參照兩權分離的原則,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國家、醫院的責權利關係,使醫院做到經費包乾、自主管理的經營制度。

(二)實行承包責任制必須兼顧國家、醫院利益和調動醫院的積極性,挖掘內部潛力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促進“增收節支”的開展,逐步改善醫務工作者的生活待遇。

(三)實行承包責任制要充分調動職工積極性,提高單位服務能力和醫療技術管理水平。不斷改善服務態度,提高醫療、教學和科研質量。

(四)醫院須承擔支援老、少、邊,窮地區和農村醫療任務,無條件完成災害事故等緊急醫療搶救任務。

二、承包的內容和要求

(一)醫教研工作任務

1.醫療部分:

(1)門診診療人次、入院人數、手術例數不低於1987年水平。

(2)核定開放牀位數。病牀使用率:低限85%;最高限不超過95%,幹部病牀低限75%。

(3)牀位週轉次數15-18;幹部病牀6次。

(4)門、急診人數與病牀之比3:1。

(5)診斷符合率(含門診入院診斷與出院診斷符合率及手術前後診斷符合率)90%-95%。

(6)無菌手術切口感染率:<1%。

(7)法定傳染病疫情漏報率:0%。

(8)陪護率:<5%。

(9)屍檢率:>15%。

(10)病歷書寫合格率:180分以上病歷>90%,無150分以下的病歷,參照1987年部在京直屬醫院文明醫院檢查“病歷質量評審標準”。

(11)羣眾評議文明服務情況,平均得分在85分以上。

(12)全院各種儀器設備完好率>90%以上,合理使用化驗、X光等輔助檢查,提高陽性率,防止做不必要的檢查,增加病人不合理的經濟負擔。

(13)二級以上責任醫療事故發生率:0%。

(14)病房必須堅持三級醫生查房制,門診本院醫生應診人數必須超過1/2。主治醫師以上醫師要佔1/3以上。

除以上指標外,各醫院尚須呈報以下各項參考指標,以便與同級醫院對比評議:

①平均每一門診診療人次和每一住院人次的醫療費用;

②主要病種治癒好轉率和平均住院日;

③麻醉死亡率;

④危重病人搶救成功率;

⑤加強醫院院內感染監控(包括組織、制度、措施、監測項目)並上報院內感染率。

醫療質量指標和文明服務的檢查辦法和標準,由北京地區醫院評審小組制定和負責檢查。

(15)中西藥品管理要嚴格執行衞生、財政兩部頒發的“金額管理、重點統計、實耗實銷”的管理辦法。穩定藥品加成率,中藥應達到20%以上,西藥達到15%以上。

醫院用藥和製劑要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保證質量,合理用藥。

2.教學部分:必須保質保量完成國家下達的臨牀教學任務。主要承包指標:

(1)完成臨牀教學的講課時數,有教學經驗的副主任以上醫師要佔講課教師的80%以上。

(2)完成確定接受見習生和實習生人數及其工作量,帶教醫師必須是有教學經驗的主治醫師。帶教醫師與學生比例分別不低於1:10、1:6。實習醫師與牀位之比,不少於1:6。

(3)臨牀教學教師每年輪換比例不大於50%。

(4)實習醫師在醫院期間的教學、思想、生活管理的質量應達到標準,見習和實習學生應進行質量評估,以達到教學要求。

3.科研部分:

(1)除完成醫院安排的科研任務外,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資助的課題,實行課題承包,確定完成科研成果鑑定年度和數目(含論文數量、質量)。

(2)國家補助經費和提取的事業發展基金,要有一定的比例支持科研發展和新技術開發。

(3)應採取措施,加強技術開發和科研發展。

(4)要努力使科研工作與醫療工作密切結合。

有關教學和科研人員的獎罰問題,可參照醫療單位的有關規定辦理。獎金和福利待遇一般不低於本科室人員水平。

4.預防方面完成管區預防保健任務。

5.政治思想與精神文明建設以及後勤工作、承包指標、具體內容由醫院與有關科室商定。

(二)實行定員定編並與工資總額掛勾

醫院應根據承擔的醫療、預防、科研、教學任務核定人員編制。具體按我部組織編制規定確定。對尚未定編的醫院,可按當年下達年末人數核定。在定編定員的基礎上可試行工資總額包乾,增人不增工資額,減人不減工資額。

(三)經費定額包乾

1.國家補助醫院的正常經費經核定由單位包乾使用,超支不補,節餘留用。

2.醫院經費(含醫院安排的科研、教學經費)包乾基數,原則上維持1987年核定的基數水平。

3.醫院的業務收入、業務支出(不含專款),按未調整收費標準計算,不低於1987年決算水平。

4.醫院的基本建設投資,5萬元以上的設備購置和大修專款,視國家財力和修購項目另行核定,不列入包乾基數。

5.離退休人員經費,承包前已含包乾經費內,由單位解決。承包後按當年淨增人數,另核經費。

6.掛靠單位的承包原則上應參加所在醫院承包並享受醫院職工待遇。掛靠單位所需經費另撥。

7.醫院包乾後收支節餘,除提留不低於40%用於事業發展基金外,其餘部分用於集體福利和獎勵基金及院長基金。

8.全年獎金税限額放寬到人均四個半月基本工資。職工個人月收入超過400元的,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調節税。

三、承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實行承包責任制,合同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接受衞生主管部門監督,接受審計部門審計。

(二)承包方必須按承包合同規定完成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等各項任務。

(三)發包方有權按承包合同規定對承包方的工作內容進行檢查和監督。

(四)由於發包方或承包方任何一方沒有履行合同,影響承包合同完成時,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負責賠償經濟責任。

(五)上級主管部門對承發包雙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四、承包形式和承包期限

承包形式:主管部門對下屬單位院長進行承包(醫院對各科室如何承包,由醫院確定)。

承包期限:一般為3年,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縮短或延長,也可與院長任期相一致。在承包期限內,承包院長換屆時,新任院長仍執行原承包合同,必要時對承包內容進行修改。

五、若干政策問題及獎罰規定

(一)醫院和各科室完成承包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的,獎金可發到四個半月基本工資,完不成任務的,按完成任務程度扣減。獎勵要堅持多勞多得的原則,按完成任務數量、質量、服務態度等情況評定發獎,並拉開檔次,不得平均分配。

(二)醫院必須堅持正確治療原則,合理治療、合理檢查。違反者視其情節輕重,要酌情扣減獎勵基金。

(三)醫院必須加強政治思想工作和兩個文明建設,除按(87)衞醫字第9號文“關於改進衞生部在京直屬醫院文明醫院獎勵辦法的通知”辦理外,對確定文明醫院和不合格醫院,將分別採取提增或扣減一定比例的獎勵基金總額,予以獎罰。

(四)醫院必須十分重視醫療質量,嚴防差錯,杜絕事故。如發生事故,除按“醫療事故處理辦法”妥善處理外,要與經濟掛鈎,即按事故等級和情節扣減一定比例的獎勵基金,予以處罰。

(五)醫療衞生人員必須在保質保量完成承包任務和不損害本單位利益的前提下,開展有償業餘服務及有償超額勞動的收入(不含藥品收入),在扣除必要的物資材料消耗性費用後的收入,不計入獎金內,全部由單位自主分配,主要用於改善職工生活待遇。

考慮到醫院內各科室、各崗位之間創收能力差異較大,在開展業餘服務時,單位應統籌安排,有組織地進行。

(六)醫院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不得巧立名目,亂收費用,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按非法收入數的1-5倍扣減下撥的衞生事業費。

(七)醫院每年應提取維持正常設備和房屋維修的支出,提取比例不得少於醫院每年業務收入的10%。如達不到10%的,不得從結餘中提取集體福利和獎勵及院長基金。

(八)對於玩忽職守,違反規章制度,損壞貴重儀器設備,造成事故損失、浪費和不良後果的人員,應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有的要賠償損失,有的要停發獎金,扣發工資。

(九)承包後醫院固定資產,不得少於承包前的金額,並保持藥品合理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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