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部關於加強健康教育工作的幾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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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部關於加強健康教育工作的幾點意見

衞生部關於加強健康教育工作的幾點意見

健康教育仍然是衞生工作中的一個薄弱環節,與日益深入的經濟改革形勢和人民羣眾對健康保健工作日益增長的需求不相適應。健康教育在全國的發展也很不平衡。我們必須從觀念上和具體措施上進一步強化健康教育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頒佈單位:衞生部(已撤銷)

文       號:暫無信息

頒佈時間:1989-04-07

實施時間:1989-04-07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文件

一、健康教育是整個衞生工作的一部分,各級衞生行政部門、特別是負責同志要進一步提高對健康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加強健康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要全面理解健康教育的函義,它不是一般的衞生宣傳和衞生知識的普及,而是需要運用醫學、行為科學、教育學、心理學、傳播學等多學科的知識在向公眾普及衞生科學知識的基礎上,通過多種形式的教育活動,增強人們的健康意識,引導人們改變不衞生的習慣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並使他們掌握自我保健的基本技能,不僅具有很強的科學性,而且也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健康教育對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具有相當重要的戰略意義。

二、衞生部在這次機構改革中決定由全國愛衞會辦公室負責統籌領導和歸口管理健康教育工作,它是衞生部的健康教育職能機構,行使衞生部在健康教育方面的管理職能,又是全國愛衞會在健康教育方面的協調機構。負責擬定全國健康教育工作計劃、方針、政策和有關法規以及專業人才培訓規劃,組織開展全國性健康教育活動和控制吸煙工作,對專業機構、專業隊伍、宣傳品以及健康教育的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國際交往實行宏觀管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衞生行政部門要有相應的職能機構,負責健康教育的管理工作。各地健康教育管理體制由地方自行確定。各級衞生部門都要加強健康教育工作的管理,做到層層有人負責。

三、進一步加強健康教育專業機構和隊伍的建設。各省市都要建立健康教育機構,使之成為當地的健康教育業務指導中心。各級衞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院、所,要健全健康教育科、室,各級醫院和其他專業防治機構都應有專兼職人員負責健康教育工作。各級健康教育所與專業防治機構中的健康教育部門,在工作中應分工協作,互相配合。

為了發展健康教育工作,要注意加強健康教育專業人才培養,已開辦健康教育專業本科班、專修班、專業證書班和函授班的醫學院校要不斷總結經驗、提高教學質量。各地根據工作需要,還要舉辦多種短期培訓班,不斷提高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

四、各地衞生行政部門和健康教育專業機構要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和重點人羣的健康教育,特別要注重實施計劃的設計和效果的評價,在轉變不衞生行為方面下功夫,不斷提高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學管理水平。各級專業機構和部門在開展健康教育工作中,一定要注意調動、發揮和協調社會有關部門、特別是各種傳播媒介的力量,發揮衞生宣傳教育協會的作用,共同作好健康教育工作。

五、各級衞生行政部門要對健康教育工作採取扶持的政策,從多方面給予支持,做到在健康教育專業機構中要有適應工作需要的人員編制,有一定的業務經費,有必需的器材裝備,給開展健康教育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衞生部從今年起每年從衞生事業經費中安排一定的經費作為健康教育事業經費。

對於健康教育工作人員的技術職稱、工資待遇等問題,應與衞生防疫人員同等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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