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簽了勞動合同的有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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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簽了勞動合同的有啥影響?

在構建和諧的勞動關係方面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並且全部都認真的落實到了工作部署當中。在勞動關係引發的矛盾越來越多的情形之下,一些損害職工利益的所作所為還是不斷的在發生。就像是不籤書面勞動合同的這種做法也是比皆是的。可能有些職工個人簽了勞動合同以後,自己還比較擔心職工簽了勞動合同的有啥影響?

一、職工簽了勞動合同的有啥影響?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確保合法的享受以下權利:

1、勞動者有平等就業的權利:上什麼崗位拿什麼工資,實現同工同酬。

2、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勞動者付出勞動,依照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取得勞動報酬,是勞動者的權利,而及時足額地向勞動者支付工資是用人單位義務。用人單位違反義務,勞動者可以依法要求有關部門追究其責任。

3、勞動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權利: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我國勞動法規定的休息時間包括工作間歇、兩個工作日之間的休息時間、公休日、法定節假日以及帶薪休假、探親假、婚喪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任意延長勞動時間。

4、勞動者有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的權利:按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進行專門培訓,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5、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職業技能培訓是指對準備就業的人員和已經就業的職工,以培養其基本的職業技能或提高其職業技能為目的而進行的技術業務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教育和訓練。

6、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社會保險是國家和用人單位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的約定,對具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在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暫時失業時,為保證其基本生活需要,給予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疾病、年老等是每一個勞動者都不可避免的,社會保險是勞動力再生產的一種客觀需要。

7、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勞動爭議指勞動關係當事人因執行勞動法或履行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的規定引起的爭議。勞動關係當事人作為勞動關係的主體,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雙方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分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二、哪些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根據《中護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 既包括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也包括以後頒佈實行的法律、行政法規,既包括勞動法律、法規,也包括民事、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

(2)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當事人虛假的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的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

“威脅”是指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的意思表示的行為。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合同的無效,經仲裁未引起訴訟的,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經仲裁引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認定。

就知道職工其實簽了勞動合同以後所帶來的影響絕對是百利無一害的。憑藉勞動合同,等於自己的病假,社會保險,勞動關係等都有了最直接的法律證明的,而且勞動合同對自己的勞動關係不是制約,是要通過書面合同保障自己的各種用工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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