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電部關於發佈第二批通信設備質量認證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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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電部關於發佈第二批通信設備質量認證的通告
部決定從1996年9月30日起對如下接入我國公用通信網的局用設備,按照《通信設備進網質量認證管理暫行辦法》實行統一的質量認證制度。現將第二批實行質量認證的通信設備通告如下。
頒佈單位:信息產業部(含郵電部)(已撤銷)
文 號:暫無信息
頒佈時間:1996-09-25
實施時間:1996-09-25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工作文件
一、各類通信電源設備
(一)通信用高頻開關整流設備、半導體整流設備
(二)通信用交流配電設備、交流不間斷電源(UPS)設備、交流穩壓器
(三)通信用直流配電設備、直流――直流變換設備、逆變設備、直流――直流模塊電源
(四)通信用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
二、光通信系統設備
(一)PDH光通信系統設備
(二)SDH光通信系統設備
三、微波通信系統設備
(一)模擬微波接力通信系統設備
(二)數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統設備
數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統設備
數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統設備
(三)點對多點微波通信系統設備
四、其它
(一)數字配線架(DDF)設備
(二)通信電纜塑料護套接續套管
請各級通信企業、物資和工程建設管理部門,按照部的規定選用通過質量認證的產品。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