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證據的運用規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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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證據是指與案件間接相關的證據,它只能證明案件的一個部分,很多間接證據關聯起來可以證明案件主體,因此它具有關聯性。根據間接證據可以推導,因此它具有排他性。使用間接證據有一些規則,那間接證據的運用規則內容都有哪些呢?本站為您解答。

間接證據的運用規則是什麼

一、間接證據

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一起案件中的證據有很多,所謂間接證據,就是指本身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而需要同其他證據結合起來才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單獨一個間接證據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它只有同其他證據結合起來才能查明主要事實。間接證據具有依賴性、關聯性,間接證據對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明方法是推斷,同時間接證據具有排他性。

將證據劃分為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有助於司法工作人員正確認識證據在證明案件主要事實中的不同作用,防止把一些只能證明案件事實的一個片段或者一個情節的證據誤認為是可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

間接證據與案件主要事實的聯繫是間接的,一個間接證據只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某個片斷。因此,任何一個間接證據都需要與其他證據相結合,才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由於間接證據關聯方式的間接性,運用間接證據證明案件主要事實,必須經過推理過程。間接證據雖然不能單獨地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但在訴訟證明中往往是發現犯罪嫌疑人的先導,是獲得直接證據的手段。而且,間接證據能夠鑑別直接證據的真偽,甚至在某些沒有直接證據的案件中,可以只根據充分、確實的間接證據認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

二、審查判斷

刑事訴訟中的間接證據的審查判斷,應從三方面進行:

1、查物證的來源是否合法,其外形屬性等特徵是否與案件事實有聯繫,看有無假冒和偽造的情況。

2、查證人的品質,與犯罪嫌疑人的關係及其他客觀條件,看是否出於不良動機或受其他影響,使提供的證言失實。

3、查鑑定材料是否可靠,鑑定人是否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資格,看鑑定結論是否準確可信。對證據進行綜合分析,應把握以下二個方面:一是綜合審查證據,正確排除矛盾。二是推斷要符合邏輯和情理。

三、使用規則

根據訴訟證明理論和司法實踐經驗,在完全運用間接證據認定有罪的情況下,必須遵守以下規則:

(1)必須嚴格遵守運用證據的一般規則。即應審查間接證據的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確保該間接證據是客觀存在的、與案件事實存在客觀聯繫且為法律容許的證據。

(2)間接證據必須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明體系,即有關犯罪時間、地點、過程、手段、工具、後果、目的、動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個人情況等,都有相應的證據證明。

(3)間接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間接證據與間接證據之間必須協調一致,沒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須合理地予以排除。

(4)間接證據的證明體系必須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被告人實施犯罪的結論必須是唯一的,確定無疑的。

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第105條對在沒有直接證據證明犯罪行為系被告人實施的情況下,如何運用間接證據認定被告人有罪作了規定。該規定要求應當同時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證據已經查證屬實;

(2)證據之間相互印證,不存在無法排除的矛盾和無法解釋的疑問;

(3)全案證據已經形成完整的證明體系;

(4)根據證據認定案件事實足以排除合理懷疑,結論具有唯一性;

(5)運用證據進行的推理符合邏輯和經驗。

此外,根據間接證據定案的,判處死刑應當特別慎重。

四、與直接證據的區別

在理解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的分類標準時,要注意幾個問題:

1、分類的範圍內只涉及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

2、所謂案件主要事實的兩個方面,是指肯定意義上的直接證據而言。而否定性直接證據則不然,只要能據以否定其中任何一個方面的內容,就是直接證據。

3、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都可以是原始證據或是傳來證據,其劃分同證據是否直接來源於案件事實無關。

直接證據對案件主要事實證明方法簡單,無需經過複雜的推理過程,其在訴訟中的證明作用是顯而易見的。但是必須強調,直接證據也必須依賴於其他證據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根據。此外,由於其證明的範圍不同,認定案件必須與其他證據相結合進行綜合審查判定。特別是在刑事訴訟中,法律明確規定:“只有被告人陳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間接證據的主要特點是不能獨自證明案件主要事實,因此,任何間接證據都必須與其他證據相結合才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而且,間接證據與案件主要事實的關聯方式往往是間接的,用於證明案件主要事實必須經過邏輯推理。在特定條件下,可以完全依靠間接證據判明案件真相。我國刑事訴訟法第46條規定,只有被告人陳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陳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間接證據的運用規則內容。由上可知,對間接證據的審查首先要嚴格,間接證據要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由此推出的結論應當一致。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的區別在於證明方法,直接證據不需要推理,間接證據需要推理。在刑事訴訟中,只有間接證據是不能定罪的,必須與其他證據相結合,根據間接證據判處死刑的,應當特別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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