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加強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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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加強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的意見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加強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15〕11號)精神,進一步加快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積極構建結構合理、高效暢通、安全規範的供銷合作社農產品市場網絡,現就推進全系統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頒佈單位: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文       號:暫無信息

頒佈時間:2016-03-01

實施時間:2016-03-01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文件

農產品批發市場在保障農產品安全供應、發展現代高效農業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我國農產品規模化、組織化流通的主要載體,是供銷合作社強化為農服務功能、帶動農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近年來,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取得長足發展,截至2015年底,全系統共建有各類農產品批發市場1024個(不含農貿市場),2015年農產品市場交易額6345.6億元,佔全國農產品市場交易總額的比例超過10%,湧現出一批經營規模較大、輻射作用較強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在農產品流通中發揮着生力軍作用。但總體上看,仍然存在基礎設施落後、經營結構單一、運營成本較高、流通效率偏低、帶動能力薄弱等突出問題。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15〕11號)精神,進一步加快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積極構建結構合理、高效暢通、安全規範的供銷合作社農產品市場網絡,現就推進全系統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和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認真落實中發〔2015〕11號文件精神,緊緊圍繞全面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目標任務,按照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流通體系建設要求,立足銜接農產品生產、流通、消費三個環節,貫通農產品一二三產業鏈,以市場為導向,以現代信息和冷鏈物流技術為支撐,以資本和品牌為紐帶,發揮總社和地方供銷合作社聯合合作的優勢,調動地方政府和市場主體兩個方面的積極性,上下結合,完善農產品批發市場交易服務功能,加強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優化市場佈局結構,培育龍頭,延伸終端,強化服務,補齊農產品流通的短板,提升供銷合作社農產品批發市場的市場競爭能力、輻射帶動力,助力解決農民“賣難”、居民“買貴”問題,真正惠及於民、方便於民、服務於民,不斷適應現代農業發展和城鄉居民生活需要,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物價穩定、市場繁榮。

二、建設目標

按照統籌謀劃、合理佈局,突出重點、聯合合作的原則,根據區位優勢、資源稟賦、基礎條件、項目儲備和市場需要,充分發揮中國供銷農產品批發市場公司和各地供銷合作社有規模的骨幹農產品批發市場的龍頭帶動作用,通過提升一批現有市場交易服務功能、改造一批現有市場基礎硬件設施、新建一批現代化大型市場、運營管理一批公益性市場等多種形式,力爭到“十三五”末,全系統打造20家跨區域重點市場,60家區域中心城市骨幹市場,220家示範農產品市場(農貿市場)。其中,對220家現有農產品批發市場進行升級和改造,新建80家農產品批發市場。到2020年,全系統農產品市場交易額超過1萬億元,較“十二五”末翻一番。基本構建起與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相適應的具有供銷合作社特色的農產品市場體系,形成產地批發市場、銷地批發市場、集散地批發市場相互支撐,產地與消費終端相互聯結的農產品市場網絡,供銷合作社農產品流通生力軍作用進一步發揮,為農服務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增強,推動全國農產品流通產業健康發展。

三、工作重點

堅持因地制宜、協調發展,區分不同地區、不同類型農產品批發市場的實際情況,分類施策。選擇經營基礎條件好、龍頭帶動作用和輻射能力強的農產品批發市場予以重點扶持,着力解決農產品批市場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一)完善農產品批發市場交易服務功能。對設施較為健全、經營規模較大、輻射能力較強的農產品批發市場,通過創新經營模式,引入組織化、規模化市場交易主體,完善農產品產銷銜接體系,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和電子商務,增強信息發佈、價格形成、資金結算、質量檢測和應急保障等服務功能。

----培育壯大龍頭。提高市場交易主體的組織化程度、規範化管理水平,針對農產品批發市場交易主體散、小、弱,帶動作用不強的問題,發揮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優勢,通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行業協會等經營服務主體,將分散的農户、農產品經紀人組織起來,規模化地引入農產品批發市場。發揮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的骨幹龍頭作用,更好地推廣應用現代化交易方式,提高農產品交易效率、銷售規模、議價能力和抵禦風險能力。

----增強服務功能。健全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電子交易結算、冷鏈物流配送、價格和交易信息發佈、市場預測預警系統,提升服務功能。有條件的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可建立區域性農產品信息數據庫和企業網上信息平台,促進信息資源整合與共享。推出供銷合作社農產品價格指數,促進農產品商流、物流、信息流、資金流四流融合。農產品批發市場的展示交易、倉儲物流設施等承載能力進一步提高,市場集散功能明顯增強;金融電信、檢驗檢測等支撐能力進一步提高,公共信息平台服務功能明顯增強;儲備調節、應急投放、區域配送、多式聯運等保障能力進一步提高,流通服務和引導生產、應急保障功能明顯增強。

----創新經營模式。改變農產品批發市場單一的物業經營模式,鼓勵有條件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優化整合農產品供應鏈條,向農產品生產和消費兩端延伸,以委託生產、訂單農業等形式,與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形成利益聯結機制,建立起長期穩定的產銷關係。農產品批發市場要通過建設直供市場或菜店、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免費直銷專區等形式,發展直供直銷,帶動農產品基地發展和品牌建設,發展農產品經紀人代理、拍賣等新型交易方式,提高農產品流通效率和組織化程度,幫助農民增收。

----應用現代信息技術。積極引入現代信息技術和電子商務,大力推廣“互聯網+農產品流通”新業態,加快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開展線上線下一體化經營,創新網上交易方式,逐步擴大網上交易的品種和配送範圍,完善網上交易技術標準、統計監測和信用支付體系,促進農產品批發市場實體與網絡協同發展。

(二)改造農產品批發市場基礎設施。對基礎設施薄弱、經營規模較小、交易方式落後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加大投入力度,重點改造倉儲配送、加工包裝、交易場所、冷鏈物流等基礎設施,拓展經營領域,擴大市場交易規模,提高經營服務水平。

----展銷交易專區改造。建立農產品批發市場標準化交易專區,合理劃分市場展覽展示、交易區域和功能,提升市場輻射帶動能力,推進農產品質量等級化、包裝規格化、標識規範化和流通品牌化,促進農產品以質定價和優質優價。加強廢棄物循環利用與處理、安全監控等設施建設。

----綜合服務設施改造。推進農產品倉儲配送和加工包裝設施改造,完善包裝、配送、加工等環節的配套設備設施建設,在市場內集中進行預選分級和初加工,大幅提高批發市場的倉儲能力、配送效率和農產品附加值,不斷拓展批發市場的綜合服務功能。完善農產品市場準入、索證索票、信息傳遞與查詢等管理制度。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利用綠色市場、有機產品、良好農業規範等認證手段,提高農產品批發市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冷鏈物流設施改造。加大現代冷鏈物流管理理念、標準和技術的推廣應用力度,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加快建設具有集中採購和跨區域配送能力的農產品冷鏈物流集散中心,配備預冷、低温分揀加工、冷藏運輸、冷庫等冷鏈設施設備,建立覆蓋農產品生產、加工、運輸、儲存、銷售全程的冷鏈物流體系,擴大輻射範圍。

----信息化改造。加快互聯網、物聯網、雲計算、電子標籤、無線射頻識別等技術在農產品批發市場中的應用。通過信息化改造,逐步建立起物流配送管理系統、市場供需信息管理系統、客户關係管理系統以及供應鏈管理系統、產品質量管理追溯系統等,推動市場營銷網、物流網、信息網有機融合,提高管理水平。

(三)優化農產品批發市場佈局結構。依據國家區域經濟和產業帶發展戰略佈局,結合《全國農產品市場體系發展規劃》,立足供銷合作社實際,規劃建設佈局合理、功能完備、信息靈敏、運行高效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形成網絡化的運行格局。以中國供銷農產品批發市場公司為抓手,以系統內大中型骨幹農產品批發市場為龍頭,以具有產業優勢、區位優勢的省份為依託,新建80家不同層次、不同規模、不同功能的農產品批發市場。

----集散地市場。以總社和省級供銷合作社為組織主體,在全國農產品生產、集散和消費集中區域建設具有全國性或區域性輻射能力的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或倉儲物流中心,打造具有先進基礎設施和管理理念的現代化農產品批發市場,使之成為全系統乃至全國農產品批發市場的標杆,進一步促進系統農產品批發市場優化佈局,提升供銷合作社的影響力。

----產地市場和集配中心。以縣級供銷合作社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為組織主體,以服務當地農產品外銷為目標,從各地農產品特色和產業優勢出發,強化農產品產地集配中心和田頭市場的倉儲、物流、冷鏈設施建設,形成佈局、功能、規模靈活多樣的產地批發市場和集配中心,從源頭提高農產品流通效率,降低產品損耗。

----銷地市場。以城市供銷合作社為組織主體,以本地城市居民為目標消費羣,根據城市整體規劃和現有市場條件,抓好主城區銷地批發市場建設。支持城市供銷合作社及銷地批發市場利用系統的網絡資源開展委託生產、訂單農業等多種形式的產銷對接,通過建設直供市場、社區菜店、生鮮超市,發展直供直銷,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

(四)發揮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示範作用。抓住中發〔2015〕11號關於“有條件的地區,政府控股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可交由供銷合作社建設、運營、管護”的政策機遇,向地方黨委政府做好溝通匯報,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工作協調,積極推動政策落實,爭取每個省(市、區)實現5-10家由政府主導或控股的農產品批發市場交由供銷合作社作為出資人代表進行運營和管理。積極創新投資方式,加強與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農產品流通產業發展基金的合作,探索通過股權投資、PPP等多種方式參與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供銷合作社負責運營管理的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要按照《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標準(試行)》要求,重點加強公共加工配送中心、公共信息服務平台、檢驗檢測中心、消防安全監控中心、廢棄物處理設施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對重要農產品價格做好日常監測與分析,不斷完善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功能,在集散儲備能力、應急保供、穩定價格、食品安全保障等方面發揮公益性示範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示範引導。按照形式多樣、扶優扶強、示範引導的原則,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符合供銷合作社農產品批發市場工作重點方向和建設標準,符合當地經濟發展和建設規劃的農產品批發市場,經評審可作為總社“新網工程”的“重點農產品批發市場”、“骨幹農產品批發市場”、“示範農產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分別給予授牌並實行動態管理。各級供銷合作社要對重點、骨幹和示範農產品批發市場給予支持,着力打造具有供銷合作社特色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品牌,發揮其示範帶動作用,不斷提升供銷合作社農產品批發市場的社會影響力和生力軍作用。

(二)推動聯合合作。發揮中國供銷農產品批發市場發展聯盟平台作用,開展信息、物流、金融等市場運營服務的聯合,將系統產地、銷地、集散地市場資源有效組織起來,實現信息、商品、物流和商户共享,通過互聯互通規範市場管理,降低經營成本,提高商户粘性和市場運營能力,形成供銷合作社農產品批發市場整體發展合力。發揮中國供銷農產品批發市場公司和地方供銷合作社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的龍頭帶動作用,通過資本合作、項目合作、股權合作等多種形式,推動在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工作中加強聯合,有效整合資產,形成產權、資本和業務聯結,共同做大做強農產品批發市場。重點支持系統上下聯合發展的項目申請國家專項建設基金。

(三)創新投入和支持方式。建立農產品批發市場項目庫,及時對項目庫進行更新,全面掌握系統農產品批發市場項目建設和儲備情況。農業綜合開發要優先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項目。總社和有條件的地方供銷合作社探索創新項目資金投入和支持方式,通過“新網工程”、農業綜合開發等財政資金和自有資金作為引導資金,聯合社會投資主體共同設立全國性或區域性的農產品批發市場發展建設基金,適當放大槓桿,擴大融資規模,通過國有資本帶動社會資本共同參與,大力支持供銷合作社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

(四)積極爭取支持。加強與發展改革、財政、商務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將供銷合作社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納入國家整體規劃和地方區域規劃,積極爭取經貿領域(信息和檢測系統、冷鏈物流等)國家投資項目、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等政策資金支持,為全系統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創造良好環境。充分利用好總社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加強合作的機會,創新合作方式,利用授信、併購貸款等多種形式,重點用於農產品批發市場新建和併購,推動系統上下聯合、產業整合。

(五)強化工作落實。各級供銷合作社要站在“三農”工作全局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戰略高度,把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擺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責任分工,認真組織實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實。及時跟蹤瞭解各地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進展情況,幫助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通過召開工作評審會、經驗交流會等形式,對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情況進行總結評估,檢查工作成效,總結交流典型經驗,進一步提高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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